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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系部创收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的补充规定
2020-05-22 15:17  

为鼓励系部创收的积极性,截止2018年底,各系部创收资金依据《关于系部创收经费使用办法暂行规定(试行)》(津渤职院发〔2018〕9号)文件精神,扣除已上缴学院财务处及发放教师(人员)费用之后,剩余额度使用规定如下:

一、各系部自主管理资金额度,可以跨年度结转;

二、用于固定资产购置、设备维修维护不低于创收结余结转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二;

三、用于耗材、培训等事项,不高于创收结余结转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;

四、固定资产构置及设备维修维护,在不违背学院固定资产统筹的情况下,按预算管理规定立项、采购、施工,管理部门审批;

五、2019年及以后年份的创收上缴、人员费用当年完成,剩余额度计入下年结余结转,按照以上原则执行,2019年总体预算额度维持不变;

六、系部创收结余结转资金财务处平衡后使用;

七、与本补充规定相悖的按本补充规定执行,本补充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;

八、本补充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

2019年5月1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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